南宁市第七人民医院免费健康证怎么办理
- 来源:本地宝
- 时间:2023-05-25 02:16:07
相关规定
(相关资料图)
依据《南宁市从业人员免费健康检查管理办法(试行)》(南卫规〔2019〕1 号)等规定,本市辖区内在食品、生活饮用水、化妆品生产、公共场所等行业从业的四类人群,实行免费预防性体检、办理健康证明。
一、享受免费预防性体检的对象:
(一)本办法所指从业人员为下列人员之一:
(1)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工作的生产经营人员;
(2)直接从事生活饮用水的供、管的人员;
(3)直接从事化妆品生产企业生产人员;
(4)公共场所(指酒店、旅馆、饭馆、咖啡馆、酒吧、茶座、公共浴室、理发店、美容店、游泳场等)直接为顾客服务的人员。
(二)特殊情形:
(1)本健康检查机构可办理南宁市从业人员健康证明,目前只接受兴宁区、西乡塘区卫生行政部门的免费健康检查委托,其他城区的用人单位的从业人员如要享受免费健康检查办理健康证的,请回所属城区指定的定点医疗机构进行免费健康检查。
(2)上述提到的“公共场所”类型,不在括号中所列范围的,以卫生行政部门核发的《卫生许可证》为准,核发有《卫生许可证》的公共场所,其从业人员均可在免费健康检查范围内。
二、免费健康检查的体检项目
健康检查统一使用《南宁市从业人员健康检查表》,检查项目包括:内科普通检查,病毒性肝炎(甲型、戊型)、肝功能、细菌性痢疾、伤寒和副伤寒、活动性肺结核以及化脓性或渗出性皮肤病等。
三、免费健康体检需提交以下书面材料:
用人单位统计本单位需要健康检查人员数量,提出书面申请,签署承诺书,并提交以下书面材料:
(一)提交以下证照(复印件)之一:
营业执照或《用人单位社会信用代码证》;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供水单位卫生许可证;化妆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食品经营许可证;食品生产许可证;食品小餐饮登记证;食品小作坊登记证;食品摊贩备案卡。
(二)体检花名册(加盖用人单位公章),无公章单位(如个体工商户等)需由证照上登记的经营者签名并附经营者身份证复印件。
(三)健康检查实行实名制,体检人员需持有效期内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无需携带相片,相片在现场采集。
体检流程
1.门诊导医台挂号(符合条件的免费挂号)
2.前往预防保健科资料审核、办理体检表、现场照相、开检查单等
3.到各科室检查(如不符合免费条件条件,到收费处缴费后检查)
4.领取健康证(3-5个工作日后到预防保健科领取)
体检须知
一、体检频次:
一个体检周年内只能享受免费健康体检一次。
二、体检注意事项:
体检前三日内保持正常饮食,不吃过于油腻、高蛋白食品、不饮酒、不熬夜、避免疲劳。
体检当天空腹。孕妇禁止X射线检查(需提供相关检查报告单)。
三、健康证领取:
体检完成3-5个工作日后,到预防保健科领取。
四、健康检查不合格的处置:
因健康检查不合格的,不出具健康证,经治疗后需要重新健康检查的或怀疑健康检查结果要求重新健康检查的,按照相对应的医疗服务项目收取相关健康检查费用
五、健康证遗失补办程序:
1.持身份证原件申请补办
2.填写遗失补办登记表
3.工作人员核实无误
4.按原体检登记内容补发健康证
六、咨询联系电话:
0771-26227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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